2012中国酒吧产业博览会“吧博会”竞赛规则

发布时间:2012-09-17 【字号:    点击数: 次文章 作者:kaikai

 
竞赛规则
 
2012中国酒吧产业博览会(简称“吧博会”)比赛内容
 
1.DJ部分
评审:参赛选手混音接曲和磨盘手法,单组时长10分钟,服装造型创意、现场气氛带动。
 
2.舞蹈部分
评审:
(1)编舞、服装造型等符合舞蹈表演形式                                      (2)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和技巧性强
(3)现场反映良好,如遇突发情况处理得当                     
(4)准确理解音乐内涵,充分表现音乐节奏                          
(5)形体舒展表现到位表现
 
3.声乐部分
(1)、歌曲内容思想性强、健康向上、符合主题,充分体现酒吧文化的特色
(2)、咬字清晰、音色统一、气息流畅、音色优美
(3)、演唱表现力强、理解作品内涵、把握准确、熟练、表现到位、二次创作意识强
(4)、舞台表演、得体、演唱感染力强
 
4、调酒师部分
调酒师邀请赛有行业标准(国际),因此可以拟定邀请专业人士进行评审
 
5、综艺部分
杂技、魔术、搞笑、小品、脱口秀
除本专业基础要求标准外,应符合本次活动主题、能够充分带动现场气氛、内容健康等
 
 
评分标准:
1.评分方法
(1) 2012中国酒吧产业博览会(简称“吧博会”)比赛评委会由8位相关专家或行业内有影响力的知名人士组成,其中主评5人,人气评审3名,人气评审主要负责专业项目之外的辅助评审。
(2)本次邀请赛各项均采用10分制(不包括辅助分),每位主评审举牌报分,0分、1分、2分,6分为晋级底限分数,5位主评一致通过将不采用人气评审分数。当5位主评所报分数不够晋级,可以采用3位人气评审的辅助分数加分。
(3)比赛分为初审、复赛、决赛,复赛成绩带入决赛,综合成绩最高分为本届邀请赛冠军。
(4)决赛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排名顺序决定奖项。
人气评分标准:
(1)服装加1分
服装设计新颖,有利于选手的整体形象输出;
(2)现场表现加1分
能够充分带动现场气氛;
(3)原创剧情、音乐、舞蹈、技巧动作加1分;
 
 
大赛抽签办法:
各单项分A、B两组分别抽签
 
 
比赛相关事宜:
1. 2012中国酒吧产业博览会(简称“吧博会”))参赛选手须自备服装、乐曲及参赛所需一般道具;DJ比赛设备由大赛组委会提供;调酒师比赛座椅等由大赛组委会提供。
2. 2012中国酒吧产业博览会(简称“吧博会”))参赛选手初审、复赛所需往返路费、食宿等费用自理;进入决赛选手食宿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
3. 2012中国酒吧产业博览会(简称“吧博会”))比赛各项目的统筹安排和评审标准解释权归本次博览会组委会所有。
 
 
比赛奖项设置:
1.2012首届中国酒吧产业博览会暨酒吧演艺文化嘉年华精英歌唱组冠军、亚军、季军。
2. 2012首届中国酒吧产业博览会暨酒吧演艺文化嘉年华精英劲舞组冠军、亚军、季军。
3.2012首届中国酒吧产业博览会暨酒吧演艺文化嘉年华精英DJ组冠军、亚军、季军。
4.2012首届中国酒吧产业博览会暨酒吧演艺文化嘉年华精英调酒师组冠军、亚军、季军。
5. 2012首届中国酒吧产业博览会暨酒吧演艺文化嘉年华精英综艺组冠军、亚军、季军。
 
冠军(一名):五万元奖金+五万元奖品
亚军(一名):三万元奖金+三万元奖品
季军(一名):一万元奖金+一万元奖品
 
 
其他说明:
1. 2012中国酒吧产业博览会(简称“吧博会”))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讲文明有礼貌,保持赛场整洁。团结、友好、协作、避免各种矛盾的发生。
2.10月20日报名截止,10月20日通过互联网公布参赛选手名单。
3.10月29日开始报到,10月30日晚报到截止。
4.参赛选手须提前两小时到场,入场时须出示与2012中国酒吧产业博览会(简称“吧博会”))报名表相符的有效身份证件,迟到超过15分钟不得入场。
5.比赛过程中,如果使用设备发生故障,造成比赛中断,须服从组委会的统一安排和指挥。
6.比赛过程中或比赛后发现问题(包括反映比赛或其他问题),应由在当天向评审组或组委会提出陈述。选手不得与大赛工作人员直接交涉。
7.本届大赛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其它未尽事宜,将在赛前向参赛选手作详细说明。
 
备注:参赛选手最终获奖人员需服从组委会的统一巡演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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