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须知:
1、参展商与2012中国酒吧产业博览会(简称“吧博会”)组委会洽谈参展事宜,签订参展合同。
2、参展商于2012年10月1日前截止签署合作协议、参展商按照签约时间,在10月5日前交付全额参展 费用,若不能如期付款,“吧博会”原定展位不予保留。
3、展位分配实行“先申请、先付款、先分配”的原则,如遇特殊情况,“吧博会”组委会会保留调整 部分展位的权利;A区展位、机动区(特装展位区)必须在签订合同一周内交付全额参展费用,若 不能如期付款,原定展位不予保留。
4、“吧博会”组委会将寄发《参展手册》,《参展手册》作为组委会发布的指定官方文件,与参展合 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5、“吧博会”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风暴、流行疾病、自然灾难、政治限制等),甲方再和 乙方商议交涉后,有权依法变更展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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