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不老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飞天不老酒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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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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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201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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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忠庄街道体育路1号门面(曾用地址包括银河路祥龙御府88号1栋2单元701及海丰路1号商住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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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段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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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均为5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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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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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酒的制造(C151),主营酒精饮料(包括脱醇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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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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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批发预包装食品(酒类销售),产品涵盖酱香白酒、礼品酒、品牌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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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能力:所属酒厂拥有6条自动灌装生产线,年产白酒6万吨,具备保健酒自动化生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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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团队:聘请90多岁高龄的烤酒大师及数名名优酒厂调酒大师,组成包含100多名技术人员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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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特点:传承“一年一个生产周期,端午采曲,重阳投粮,九次蒸煮,八次加曲,发酵后七次取酒”的传统工艺,酿造的酱香型大曲酒和浓香大曲原浆基酒质量达到优级和特级标准,具有甘甜突出、幽雅细腻、空杯留香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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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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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定位:长期为名优酒厂提供酱香型原酒和调味酒,为大客户代生产代包装,为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定制低中接待用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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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政策:曾推出低门槛(进货100件)即可成为当地区域代理商的政策,并承诺确保代理商年利润不低于50万-500万,同时提供送车、送黄金等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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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与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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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异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于2024年12月22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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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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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该公司,指控其“飞天不老酒”包装与“飞天茅台酒”相似,索赔3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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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9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该公司与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全顺酒业有限公司侵害贵州茅台酒公司商标专用权,需停止侵权、赔偿损失100万元,并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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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风险:截至2025年,公司存在13条自身风险信息,包括限制消费令、司法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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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与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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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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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超,持股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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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柏林,持股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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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鲜辉,持股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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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彬,持股比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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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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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洪军(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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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灵芝(董事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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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董事包括李鲜辉、郑生龙、郑国才、刘含笑、郑志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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