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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部门怎么应对卷烟真假鉴定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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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其正 更新日期:2005-2-1 雪茄123 专稿 对卷烟要求进行真假鉴定,是烟草专卖行政管控部门常常碰到的状况。《中华公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施行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三条清晰规定:

作者:任其正  更新日期:2005-2-1
  雪茄123专稿  对卷烟要求进行真假鉴定,是烟草专卖行政管控部门常常碰到的状况。《中华公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施行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三条清晰规定:假冒商标烟草成品的辨别检测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控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控部门指定的烟草质量检测站进行。而通常状况下,县、市(县级市)的烟草部门都没有建立指定的烟草质量检测站,因而不具备鉴定卷烟真假的资历。但是实践生活中触摸与有卷烟真假鉴定的需要最多的,恰恰是县、市(县级市)一级的烟草部门。在实践工作中,县、市(县级市)烟草部门怎么准确处理好卷烟真假鉴定的需要呢?这儿笔者谈谈自个的一些不成熟的观点。
  卷烟的真假鉴定,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状况:一是法定责任的真假烟鉴定,二是服务性质的真假烟鉴定。
  何为法定责任的真假烟鉴定?按照案子处理的规定和要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案子的过程中,把有疑问或有争议的卷烟定性为不合法生产的卷烟来进行处分,卷宗内必需要有具有法令效力的辨别检测报告作为证据。(但烟草部门在处理这类案子时,卷宗的文书中不能呈现“假冒”的字样,由于《中华公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七章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生产、销售假冒别人注册商标的烟草成品的,由工商行政管控部门进行处理。不然即是法令主体的过错,所以烟草专卖行政管控部门在处理非真品卷烟时,为避免与这一规定有抵触,增强对案子处理的可操作性。就将非出自我克制有烟草专卖生产公司许可证的公司生产的卷烟其定性为不合法生产的卷烟。)但在实践的操作过程中,要求烟草部门处理的每起案子都必需出俱相应的具有法令效力的辨别检测报告,显着不太实践。就拿县级烟草专卖局来说,一个县级烟草专卖局每年抄获的违法卷烟案子成百上千。要求每一同案子都按照卷烟送检的程序和要求送至指定的有相应的烟草质量检测站进行鉴定,不管是对送检单位仍是检测单位来说,其工作量是可想而知的,真实操作起来谈何容易。笔者建议可以分为三类区别对待。
  一类是触及的卷烟种类、数量不多且案值不大的案子。在处理这类案子的过程中,对卷烟真假鉴定可以采取洽谈的方式来处理。即是由案子处理部门先提出对卷烟的确定结果,然后寻求被处理当事人对确定结果的定见,是认同仍是持有异议。如两边对确定为不合法生产的卷烟定见一致,为稳重表现,应要求被处理当事人写下:×局×年×月×日查扣的自个的多少条×种卷烟,从包装资料、内涵质量、生产技术、销售价格上都显着表现为不是原厂产品,自个要求贵局不用向检测组织送检,并要求按不合法生产的卷烟处理结案的字样。条件必需是当事人对确定无异议,且是当事人自个自动愿意写的,同时还要有当事人的签字按手印,以防当事人过后反悔。若当事人对烟草部门的确定不认可,两边存在争议,负责处理的烟草机关要严厉按照卷烟送检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抽样送检。
  第二类是触及的卷烟种类、数量较多且案值较大的案子。如案子中违法卷烟单一种类30条或案值3000元以上。笔者认为不管当事人是不是提出送检要求,负责处理的烟草部门都要自动送检,千万不能大意,更不能怕繁琐。必定要按案子处理的规定和要求,将卷烟送至具有法令效力的辨别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再依据辨别检测结果处理。
  第三类即是移交别的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案子。这类案子不管接受机关(单位)是不是有鉴定要求,负责移交的烟草部门都要自动对卷烟进行抽样送检,把相应的辨别检测报告作为移交资料一同移交,以示谨慎。
  服务性质的真假鉴定又是如何一个概念?笔者是这么了解的:即是在平时生活工作中在消费者与零售户之间对某种卷烟存在争议或一般消费者对所购卷烟发生置疑,向烟草部门提出辨别要求时,烟草部门为其提供的一项便民行动。
  为何说是一项便民行动?按照有关规定,无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控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控部门托付和授权的烟草部门,不具备对卷烟真假进行鉴定的资历,也没有必定要为其提供鉴定服务的责任。而往常大家遇到此类问题时,首要想到的是找烟草部门来鉴定,若用生、冷、硬的口气拒绝又显欠妥。这既不契合“三个代表”的思维,也会影响烟草部门在群众中形象。
  能否有一举两得的方法呢?笔者认为:烟草部门要表现出一种灵活性,做到既要服务于民又要不违反原则,对来者做好相应的解说和服务工作。首要要阐明咱们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托付和授权,没有权利和责任进行鉴定。通过讲道理让他们了解:协助他们鉴定卷烟完全是凭自个所学到的常识和堆集的经历,所得出的定论仅作为参阅定见,不具备法令效力。准确与否仅作参阅,只能看作是一种便民行动,不负任何法令责任。完全是从为公民服务的视点动身,满足他们的要求,信任他们可以了解。假设当事人对咱们的定论不赞成,又有必定要澄清卷烟的真假且要出具威望定论的要求。咱们应按照法令规定,严厉按卷烟送检的程序和要求,为他们提供一些及所能及的协助,真实表现“三个代表”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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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部门怎么应对卷烟真假鉴定的需要

未知2015-11-05 14:23阅读:

作者:任其正 更新日期:2005-2-1 雪茄123 专稿 对卷烟要求进行真假鉴定,是烟草专卖行政管控部门常常碰到的状况。《中华公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施行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三条清晰规定:

作者:任其正  更新日期:2005-2-1
  雪茄123专稿  对卷烟要求进行真假鉴定,是烟草专卖行政管控部门常常碰到的状况。《中华公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施行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三条清晰规定:假冒商标烟草成品的辨别检测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控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控部门指定的烟草质量检测站进行。而通常状况下,县、市(县级市)的烟草部门都没有建立指定的烟草质量检测站,因而不具备鉴定卷烟真假的资历。但是实践生活中触摸与有卷烟真假鉴定的需要最多的,恰恰是县、市(县级市)一级的烟草部门。在实践工作中,县、市(县级市)烟草部门怎么准确处理好卷烟真假鉴定的需要呢?这儿笔者谈谈自个的一些不成熟的观点。
  卷烟的真假鉴定,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状况:一是法定责任的真假烟鉴定,二是服务性质的真假烟鉴定。
  何为法定责任的真假烟鉴定?按照案子处理的规定和要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案子的过程中,把有疑问或有争议的卷烟定性为不合法生产的卷烟来进行处分,卷宗内必需要有具有法令效力的辨别检测报告作为证据。(但烟草部门在处理这类案子时,卷宗的文书中不能呈现“假冒”的字样,由于《中华公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七章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生产、销售假冒别人注册商标的烟草成品的,由工商行政管控部门进行处理。不然即是法令主体的过错,所以烟草专卖行政管控部门在处理非真品卷烟时,为避免与这一规定有抵触,增强对案子处理的可操作性。就将非出自我克制有烟草专卖生产公司许可证的公司生产的卷烟其定性为不合法生产的卷烟。)但在实践的操作过程中,要求烟草部门处理的每起案子都必需出俱相应的具有法令效力的辨别检测报告,显着不太实践。就拿县级烟草专卖局来说,一个县级烟草专卖局每年抄获的违法卷烟案子成百上千。要求每一同案子都按照卷烟送检的程序和要求送至指定的有相应的烟草质量检测站进行鉴定,不管是对送检单位仍是检测单位来说,其工作量是可想而知的,真实操作起来谈何容易。笔者建议可以分为三类区别对待。
  一类是触及的卷烟种类、数量不多且案值不大的案子。在处理这类案子的过程中,对卷烟真假鉴定可以采取洽谈的方式来处理。即是由案子处理部门先提出对卷烟的确定结果,然后寻求被处理当事人对确定结果的定见,是认同仍是持有异议。如两边对确定为不合法生产的卷烟定见一致,为稳重表现,应要求被处理当事人写下:×局×年×月×日查扣的自个的多少条×种卷烟,从包装资料、内涵质量、生产技术、销售价格上都显着表现为不是原厂产品,自个要求贵局不用向检测组织送检,并要求按不合法生产的卷烟处理结案的字样。条件必需是当事人对确定无异议,且是当事人自个自动愿意写的,同时还要有当事人的签字按手印,以防当事人过后反悔。若当事人对烟草部门的确定不认可,两边存在争议,负责处理的烟草机关要严厉按照卷烟送检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抽样送检。
  第二类是触及的卷烟种类、数量较多且案值较大的案子。如案子中违法卷烟单一种类30条或案值3000元以上。笔者认为不管当事人是不是提出送检要求,负责处理的烟草部门都要自动送检,千万不能大意,更不能怕繁琐。必定要按案子处理的规定和要求,将卷烟送至具有法令效力的辨别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再依据辨别检测结果处理。
  第三类即是移交别的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案子。这类案子不管接受机关(单位)是不是有鉴定要求,负责移交的烟草部门都要自动对卷烟进行抽样送检,把相应的辨别检测报告作为移交资料一同移交,以示谨慎。
  服务性质的真假鉴定又是如何一个概念?笔者是这么了解的:即是在平时生活工作中在消费者与零售户之间对某种卷烟存在争议或一般消费者对所购卷烟发生置疑,向烟草部门提出辨别要求时,烟草部门为其提供的一项便民行动。
  为何说是一项便民行动?按照有关规定,无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控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控部门托付和授权的烟草部门,不具备对卷烟真假进行鉴定的资历,也没有必定要为其提供鉴定服务的责任。而往常大家遇到此类问题时,首要想到的是找烟草部门来鉴定,若用生、冷、硬的口气拒绝又显欠妥。这既不契合“三个代表”的思维,也会影响烟草部门在群众中形象。
  能否有一举两得的方法呢?笔者认为:烟草部门要表现出一种灵活性,做到既要服务于民又要不违反原则,对来者做好相应的解说和服务工作。首要要阐明咱们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托付和授权,没有权利和责任进行鉴定。通过讲道理让他们了解:协助他们鉴定卷烟完全是凭自个所学到的常识和堆集的经历,所得出的定论仅作为参阅定见,不具备法令效力。准确与否仅作参阅,只能看作是一种便民行动,不负任何法令责任。完全是从为公民服务的视点动身,满足他们的要求,信任他们可以了解。假设当事人对咱们的定论不赞成,又有必定要澄清卷烟的真假且要出具威望定论的要求。咱们应按照法令规定,严厉按卷烟送检的程序和要求,为他们提供一些及所能及的协助,真实表现“三个代表”的思维。